第(2/3)页 既然人家跟着来了,没话也得找点话来聊啊。 “也不知道平时二叔喜欢些什么消遣,钓鱼?养花?”徐二龙在黄明诚的对面坐下,笑着问。 “谁玩那些啊,完全就是小老头玩的,我啊,就是唱歌。”黄明诚回答。 “可以啊,唱歌也挺陶冶情操的。”徐二龙说。 黄明诚就问着徐二龙:“那你对外面大街上那些扛着录音机、穿着喇叭裤的人,有什么看法?” “没看法。各自的爱好不同、欣赏水平不同吧。”徐二龙回答:“年轻人,追求一下时髦很正常。” 这一说,黄明诚的脸色有些难看:“这意思,我们这中年人,就没资格追求这样的时髦了?” 徐二龙一听,大概就明白了:“二叔,你是喜欢猫王?喜欢迈克尔?” “你也知道他们?”黄明诚追问。 “嗯,了解一些。都是非常有名气的歌手,对流行乐坛影响巨大。”徐二龙回答。 黄明诚眉飞色舞起来:“岂止是这样啊,猫王的音乐,可以说是超越了种族和文化的限制……” 听着他滔滔不绝的讲着偶像的事,徐二龙也只能静静的看着他。 果然,追星是不分年龄的啊。 这三十多岁的男人,居然也这么追星。 黄明诚把他的偶像夸了一番后,也顺便把他的事,跟徐二龙透露了一些。 原来,他哪是做什么生意失败了。 他是跟着一群人合伙追星,然后,自己一伙人试图组建个什么乐队之类的。 但这年头,大家都是极为保守,就连他哥黄鸿德那些人,更为保守,哪会容忍他烫爆炸头、穿喇叭裤,更不会允许他象个神经病一样在公园里、大街上扛个录音机又蹦又跳。 所以,他就直接从单位给走人,谎称是去做生意。 结果这乐队没搞起来,钱也没有了,年龄也大了,在大哥的眼中,自然而然也就成了无所事事的街溜子那样的人。 听了这些,徐二龙恍然大悟。 他就说嘛,这年头,真正有胆量在外面做生意的,又有几个会亏得本钱都没有的。 不管倒腾什么卖,都不愁卖不出去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