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2章 警官的犯罪嫌疑人-《非典型救赎[快穿]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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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原主为此不愿再拉琴,只觉得耻辱,搬离了原先的城市,买了一个房子闭门不出,在这期间他迷上了看小说,尤其是刑侦推理悬疑类,看多了便想自己写。

    他的文采不算好,但好在笔下的故事可看性还不错,先后出版了两本小说,有了一点名气,但之后写的东西编辑都认为没有达到出版标准。

    一连被拒绝了几个故事,原主的精神已经紧绷到了界限,即使吃药也无法压制,家里的酒喝完了,他就出门买酒。

    从便利店到他住的地方,有一个近路,是一条小巷。

    在原主的记忆里,他一边喝酒一边提着一袋啤酒走过了那条路,然后就回家了。

    昨天,他被一阵敲门声吵醒,然后就被戴上了手铐,带到了警察局审讯室里。

    原来昨天清晨,有抄近路上学的中学生在那里发现了一具尸体。

    根据法医推测,男人的死亡时间是晚上九点到十点之间,原主正好在那个时候买酒经过,巷子前后的摄像头都拍到了他进出。

    原主没有做的事情自然否认,在警察说到死者的身上有原主的脚印的时候,原主脑子空白了几瞬。

    他的精神状态本来就不好,加上又喝了酒,所以根本不记得自己做了什么。

    警察将照片给他看,上面有着极为明显杂乱的脚印,连死者的身上也有这样的踢打的印子,可见原主踢了不止一脚,而且力度不小。

    监控的时间也可以证明原主在巷子里停留了一会儿,这与原主之前说的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没做就直接回家有了矛盾。

    原主已经在这里待了很久,因为独居加上没有朋友,也根本没有人来帮忙,只能等到四十八小时扣留结束后,警方没有新的证据,他才能回去。

    林织按了按胀痛的太阳穴,原主的情绪控制能力很差,不是性格而是精神疾病,难怪对他也有些影响。

    他搜遍了原主的记忆,原主真的不记得那段时间发生了什么。

    但原主毕竟看了很多小说自己也写小说,知道罪名不能乱认,所以一直在否认自己杀人。

    警察反复地想从他口中挖出些内容,可他什么都不知道自然什么也说不出。

    林织想,这件事可能没那么简单。

    他不认识死者,和死者没有纠纷,凶器虽然就在现场,但是上面没有任何指纹,杀人动机不成立证据不足,警察没必要一直抓着他这条线不放。

    从情况上来看,他完全就是个喝蒙的酒鬼,在巷子里可能被尸体绊倒了,所以泄愤地踢了几脚就走了。

    除非,警察没有找到其他的线索,所以他成了这个案子的第一嫌疑人。

    林织眨了眨有些干涩的眼,警察熬鹰似的熬原主,不让他睡觉,加上根本没吃什么东西,所以他的状态才那么糟糕。

    那个男人还在看他,是个很敏锐的人,林织心里下了评判。

    “14日晚九点你经过那条巷子看见了什么?”

    “什么也没看见,我喝着酒,只想赶紧拿着酒回家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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