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章 我的大妃-《凰权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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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众人都松一口气,五雕便去捡自己脚下那截山猫身子,道:“剥了皮吃一顿……”

    他的话突然顿住。

    肥大的山猫身子一捡起,一样东西圆滚滚的从山猫肚子里掉出来。

    远处月光透过山峦小村的小窗,灰暗的照亮那双大睁的眼睛。

    六狐。

    “老六——”五雕的一声惨呼还没出口。

    “唰!”地窖入口处突然亮起一蓬刀光。

    刀光极亮极艳,像是地狱尽头突然冒出一簇壮丽的火焰,凶猛的撞入眼底,让人连心都瞬间收紧。

    火焰一亮,血光一射。

    砰一声一个黑衣人无声的倒在地窖入口,落下的头颅骨碌碌滚去和六狐堆在一起,被五雕抬脚踩碎。

    刀光又是一亮,黑暗里斜斜一挑,一道流丽如流星的弧线,又一个试图冲进来的黑衣人被一刀剖腹。

    刀光照亮黑暗的地窖,照亮出刀人冷而稳定的容颜。

    赫连铮。

    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经挣脱八獾的保护,潜到了门边,并给了敌人致命的一击。

    连杀两人,外面的人似乎受了震慑,一时没有人再冲近,赫连铮匆匆蹲下身,将被自己杀死的尸体翻转,面巾掉落,赫然是一张容貌姣好的女子容颜。

    几人瞪大了眼睛,再想不到埋伏马屿关,一路追杀自己的是一群女子。

    赫连铮也皱起了眉,怎么也想不出凤知微什么时候有了这么一群敌人,随即他便冷哼一声,一脚将那尸体踢了出去,随即他矮身飞窜,藏在了尸体之下。

    尸体携着风声而出,外面等着的人立即挥刀相向,发现是同伴尸体,赶紧收刀。

    “嘶。”

    两刀便如一刀,在黑暗中拉开一道丝绸飘带般的弧,像是黑夜被割裂,翻出泛白的伤口,随即涌出鲜红的血液。

    属于敌人的血液。

    赫连铮那一刀左右横掠,在对方收刀的刹那间,便将一左一右守在门口的两个黑衣人刺死,按说他此时应该再进一步趁机再杀几个,他却一脚将尸体踢出,自己身子一扭,反身又扑回了地窖。

    外面一阵闹腾,他已经回到地窖,低喝:“走!”一脚踹开地窖另一侧的门,那边出来就是厅堂,赫连铮割断系马的绳,翻身上马,马声长嘶里已经冲了出去。

    身后一阵响动,一群黑衣人涌了出来,看着几骑绝尘而去,当先者冷哼一声,面巾下目光闪烁,随即冷冷道:“报知主子,对方扎手,请求调集所有支援。”

    逃亡第二日。

    长宁境。

    自那夜荒村遇敌之后,又是一阵策马狂奔,进入长宁境后五彪以为大王会松口气,但是赫连铮的脸色依旧还是那么泛着青灰。

    他不怎么吃东西,将干粮坚持给了五彪,自己只大量喝水,不过两天他便瘦了下去,颧骨都微微突起,但眼睛却越发的亮,熠熠逼人。

    这里是长宁青木县,刚进入长宁不久,那守门官见他们这么快就回来了,还很惊讶。

    这回赫连铮住在客栈。

    五彪们心中其实是有疑问的,既然追兵在后不死不休,为什么不昼夜不休尽快回到草原,好调集重兵将对方灭掉?何必要停下来休息?

    赫连铮对此并无解释,他越发沉默,似乎连说句话的力气都想省下了,好用来对付源源不断的追兵。

    “都睡吧。”他道,“还有硬仗要打。”

    六个人包了一座院子,却住了一间房,三隼犹疑良久,问赫连铮:“王,为什么不想办法通知长宁小王爷?”

    赫连铮沉默半晌,他下巴上长出青青的胡茬,神色有点憔悴。

    “不能。”良久后他简单的道,“路之彦知道,知微也就知道,我不想。”

    凤知微知道,必然不顾一切出京,可是这个时候她怎么能出京?别人正等着逮她和草原的私下勾连的证据呢!

    赫连铮闭上眼睛,默默的数着时间。

    天光有长短,人命有寿夭,凡事尽力就好。

    “咻!”一阵灿烂的烟光亮起,惊弓之鸟的五彪抓着武器就跳起来,结果发现不过是临街一家娶媳妇在放烟花。

    几人互视一眼,自嘲的笑笑,英武勇猛的草原汉子,如今成了草皮下在洞中探头探脑的仓鼠。

    隔壁那家和客栈一墙之隔,这间院子也对着人家后院,隐约听见喧哗笑语,似乎新娘子已经拜过堂,被送入洞房。

    四面语声穿墙而过,都是对那新娘美色的赞叹,五彪们听着,其中五雕便有些坐立不安吗,看着赫连铮脸色却不敢动。

    兄弟们看在眼底,虽然心情惨淡,却也露出一丝笑意——老五英雄一世,好色却是改不掉的毛病。

    院外传来敲门声,大概是小二送吃的来,五雕唰的站起,道:“我去接。”大步走了出去。

    从房内到门口只有一小截路,倒也不怕出事,众人知道他醉翁之意不在酒,都含笑看他出去。

    五雕在门口接了小二送来的饭,眼睛鬼鬼祟祟瞄过墙头,这墙边有一截是镂空的花墙,他心痒痒的想多看一眼。

    这一看,眼睛便直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屋子里众人看见五雕在门口似乎磨蹭了一会,随即转身,一步步的走了回来,很不甘愿的样子,都笑,道:“这样子能看个什么?还不赶紧回来?”

    说话时五雕的脚已经迈进了屋内。

    他逆光进来,脸孔模糊不清,众人都不在意,唯有一直闭目养神的赫连铮突然眼睛一睁。

    他眼睛睁开的同时。

    “啪。”

    五雕手里的食盒突然掉落,饭菜泼洒了一地,坐在最前面的二豹险些被烫着,赶紧跳起来一让,笑骂:“你小子看见什么了魂都飞了——”

    他的话被堵在了咽喉里——饭盒落地的同时,五雕向前一栽,正栽在他怀里,张开嘴荷荷几声,却说不出话,随即七窍都缓缓流出血来。

    黑色的血。

    鲜血流出的那一刻,赫连铮已经跃起,却并没有去接五雕,而是抬手一掌,劈在了墙上。

    轰然一声整面墙倒塌,烟尘弥漫里墙后一个手拿着怪异吹筒的红衣女子愕然抬起头来。

    长刀如闪电一亮,直接刺入她因为惊愕而张开的嘴中!

    自口入,自颈后出!

    烟尘尚未散尽,血花已经喷开!

    几道黑影扑了出来。

    一声冷笑,赫连铮并没有着急抽刀,直直拖刀向前一步,长刀生生穿裂那假新娘头颅,横拍向袭来的黑衣人们。

    他的刀横拍若飓风海浪,凶猛呼啸,穿过一人的躯体,必将再捣另一人的胸膛。

    他不管后背,后背有剩下的四人在亦步亦趋守护。

    烟尘缓缓散落又腾腾而起,被刀风剑光搅动如黄色纱幕,那层黄色纱幕里不时有深红血珠成扇成串掠过,泼辣辣洒开如桃花。

    自己和敌人的血,烟尘里一场酣战绝杀。

    当人数减少,烟尘将散的那一刻,赫连铮忽然发出一声唿哨,没有系缰绳散在院中的马们立即撒蹄而来,赫连铮与四彪半空扭身落于马上,毫不犹豫拍马直奔院门。

    大门还关着,赫连铮那匹彪悍的坐骑抬蹄猛踹,轰然一声大门倒塌,一阵乱尘里五人再次长驰而去。

    黑影一闪,几个黑衣人追了出来,脸色难看的看着一地尸体,半晌打头的人跺跺脚,道:“我还不信这个邪,所有人继续追!一定不能让他回到草原!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第六日。

    山北。

    “马累了,先喂马。”赫连铮停了马,下来的时候晃了晃。

    两双手伸过来,将他扶住。

    手的主人对视一眼,眼神晦暗而苦涩。

    三隼和八獾。

    七彪,只剩下了二彪。

    二豹死于长宁和陇北边界的清风镇,一枚冷箭葬送了他的性命,七鹰在赫连铮有次对战失足时抢先垫在了他的身下,将自己的胸膛迎上了对方的剑。

    就连大王的马,也在一次渡河时受伤,被赫连铮狠心推进了河里。

    相伴多年的爱马沉入河水中时,赫连铮连表情都没有。

    和兄弟们死的时候一样,他不浪费时间哀伤或收尸,他只在杀人。

    到了现在,剩下的二彪对赫连铮也没了怨气,只有他们最清楚,这一路大王何其艰难。

    他几乎不吃不睡,一直在杀人杀人,大部分的敌人死在他手下,大部分的攻击接在他手里,这一路他的伤口比所有人更多,很多时候他们以为他会倒下,结果最后倒下的还是别人。

    追兵很明显也被激得疯狂或者说无奈了,一心想将他们留在内陆,但是无论怎样的手段,暗杀、包围、设陷、他都有办法脱身而出,那是暗夜里的雄狮黑山中的猛虎,平日里不展露利爪,却在最要紧的时刻,探出掌来,嚓一声,五指中锋芒一闪。

    “还有一天路程,就可以回到草原。”面前是一条河,赫连铮靠在马身,低低道。

    二彪同时眯起眼睛,似乎看见一天路程之外的草原,燃起了熟悉的橘黄色灯火,牛油蜡烛散发着微微的膻味,帐篷里亲友们围坐,掀开热腾腾的汤锅。

    三隼和八獾同时咽了口唾沫。

    两人也同时转身看向后面,一队破衣烂衫的黑衣人,步子拖沓的远远跟在后面。

    看那模样,也是筋疲力尽,支着剑的身体摇摇欲坠,看起来不像是来追杀,倒像是来送行。

    追杀追成了这样,很滑稽,但是当事双方没有谁觉得滑稽,也再没有力气去滑稽。到了这时候,也顾不得设陷围杀,也顾不得掩藏行迹,就像一对拼死烂打的敌人,一个抱着对方的腿也要阻止他回去,一个拖着腿也要拖回自己家。

    “这群女人很有毅力,她们的组织也一定很严明。”赫连铮轻笑一声,“到了这时候,居然没有一个人畏怯离开,还是不折不扣的执行命令。”

    三隼八獾无力的笑笑,心想大王你不是希望这样吗?你不就是希望凭一己之力,将所有追兵都吸引在一起,然后消灭吗。

    你要斩断所有可能危及大妃的线索,就像她们想留住你在到草原之前的这条路上一样,你也想把她们全部留在草原之前。

    只有死人,才能保证大妃的安全。

    所以你并不拼命回赶草原,所以你走走停停,你在以自己为饵,吸引对方倾巢出动,你一路洒下的血,只为遮掩掉这条道路上留下的所有你和大妃的气味。

    三隼八獾抬起眼,看看头顶的星空,星子烂漫遥远,不知可会照在草原兄弟们此刻的眼眸。

    他们都是孤儿,自幼被库库老王收养,和札答阑一起长大,他是他们的王,他是他们的兄弟。

    就像第一天对着长生天发过的誓一样,身体和血肉,都属于草原的王,宁愿葬在雄鹰的腹,不在眠床上无聊老去。

    这一路,很好,很好。

    那群人逼了近来,虽然也累,但是胜在人多。举起的刀剑映着河水,光芒粼粼。

    赫连铮一翻身,无数个伤口在洒血,他的刀光却比血水更快,抛在鲜血之前。

    一名黑衣人无声的倒下,半身将河水染红。

    赫连铮战入敌群,他似乎也知道,今夜是最后一战,过了明天,山北的太阳将会照射到草原的边界。

    奇怪的是,一向随时护卫在他背后的三隼和八獾,却没有第一时间跟上去。

    他们在互相凝视。

    然后有了一段奇怪的对答。

    “我去。”

    “我去。”

    “我小。该我。”

    “我大,该我。”

    又一阵沉默。

    八獾还是个少年,脸上有道狰狞的疤,十八年前他的父母死于狼群,狼们在他脸上也挠了一把,出门狩猎的库库老王带着幼子经过,以为他死了,叹息着要将他葬了,骑着小马的札答阑不肯,坚持用羊奶喂了他一夜,第二天,他活了。

    “我去吧。”他从自己马肚子下小心的取出一个包袱,系在身上,抬头对三隼一笑,“后面可能还有更艰难的事要做,三哥,我想捡个轻松点的。”

    被狼爪抓伤的脸笑容可怖,但神情温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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