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3章 伊甸园-《六零之公派丈夫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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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汤姆摸了把自己头上给汗浸湿的头发,又出门了。

    刚才,他把熊光弼打发去,自己一个人粘虫子,捉虫子了。

    得,这会得把他哄回家,让叔叔问他几句话。

    但是熊光弼可是个熊孩子啊,他的想法一天三变,这会儿就又变了。

    现在变成,要提前跟汤姆商议好,让苏樱桃给自己当保姆,他才愿意住在这儿了。

    汤姆自己本来也是个熊孩子,要比偷懒,跟人讲条件,可比熊光弼厉害得多,这会儿简直要给这个熊孩子气炸了。

    立刻说:“那不可能,我婶儿可是个大干部,怎么可能给你家当保姆。”

    “你要不愿意,我就不给钱。”熊光弼梗着脖子说。

    汤姆气的不行,毕竟他个头高,现在有150,在小学都是大小伙子,又瘦又小的熊光弼哪是他的对手,一把逮着,就给逮回家了。

    “叔,我把熊光弼给你抓来了。”把熊光弼搡进了门,汤姆说。

    博士手里有一本《英汉大辞典》,这是他从杏树村带回来的,现在,除了红岩军区的高司令和褚岩,没人知道这本书的存在。

    熊光弼额头上满是汗,穿的是跟自己不相衬的,汤姆的小汗衫,胸前还挂个酱油瓶儿,这是现在的孩子们带水,最常用的瓶子,因为博士高,而且看起来凶,倒不敢闹,口水巴巴的站着。

    博士屈膝,弯腰在他面,摇着《英汉大辞典》,说:“这本书你肯定见过,你家那个叫孙静静的女士,肯定经常翻这本书,对不对?”

    熊光弼看了一下这本书,摇头了,并且说:“没有,我家书很多,但我从来不看书。”

    不看书的孩子,博士可不喜欢,皱起眉头,他就问: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“因为,总有别的事情比看书好玩呀。”熊光弼居然说。

    其实吧,小时候的熊光弼也挺喜欢翻点书的,毕竟他爸爸可是晚报社的一根笔杆子,而他生母,也是一个很有文化的人,按理来说,他也是遗传了父母的文脉的。就珍妮,虽然不唱歌,但偶尔唱一嗓子,她的音乐天赋是别人比不了的。

    汤姆的爷爷,父亲都是书法大家,他自己的书法,从小不用练,就能入门道。

    这孩子居然不读书?

    其实是这样的,孙静静不喜欢熊光弼读书,他一读书,她就给他喂糖,喂巧克力,追着喂,孩子一被打扰,就懒得看书了。

    而且喂的多了,那孩子习惯嚼巴两口就吐,才会惯出个现在的毛病来。

    这是本《英汉大辞典》,按理来说,就应该是一本密码本,但是,博士几乎翻烂了,没在上面找到过任何被圈,被划过的地方。

    刘伟民做事情做的特别谨慎,原来的联络讯息他全烧掉了,这本《英汉大辞典》是唯一的线索,邓昆仑以为,问一问熊光弼,就能找到一点,它能跟孙静静牵扯上的信息。

    而刘伟民的事情,虽然还没有出书面性的报道,但是至少高司令知道,媒体圈的人也知道,你现在就算启用电台也没有用。

    结果这孩子居然从来不读书,不读书,那他又怎么可能知道孙静静拿密码本跟人联络的事情。

    “快说,有没有见过?”汤姆又搡了这家伙一把。

    “算了汤姆,让他歇会儿吧。”博士看这孩子又瘦,又可怜,于是说。

    可熊光弼是见着杆子就窜,跟个大老爷似的,往沙发上一座,就说:“叔叔,让你老婆给我当保姆吧,我不会骑在她身上的,也不会拿她当马,只要她给我做肉就行。”

    什么,让苏樱桃给她当保姆,还保证不当马骑,只要给做肉吃就行?

    这下博士也忍不住,一大脚踹过去了:“你给我滚出去。”

    杰瑞是坐在沙发上的,因为爸爸踹了熊光弼一脚,他也讨厌熊光弼,正好手里有一只玻璃弹珠,一把就砸过来了,而且恰好就砸在熊光弼的眼睛上,也在气势汹汹的说:“滚!”这一句,奶凶奶凶的。

    “滚就滚,你们休想拿到我的钱。”熊光弼说着,搡了汤姆一把,把汤姆一把推开,转身就出门了,而且混了几天,他也混熟了,出了门,正好看见徐俨经过,也知道他是书记夫人,于是就说:“哎,你,我今天要搬到你们家去住,你给我做肉吃,做了肉,不给钱我都吃。”

    徐俨很担心苏樱桃这么对熊光弼到底行不行,但是她也懂一点,孩子吧,你要给拧螺丝,就不能有别人插手。

    而这时,正好段大嫂也在外头,看徐俨不吱声儿,刚想喊熊光弼去自己家,徐俨说话了:“段大嫂,樱桃的事儿,咱们甭插手。”

    嘿,这个厂子,苏樱桃能只手遮天了她?

    熊光弼今天还就真要犟了犟了,他就不吃,他就在外头坐着,反正他爸他后妈应该也快来了,到时候,他要好好告苏樱桃一状。

    而苏樱桃呢,既然是周末,博士也在,最近厂里又因为要招待领导,宰的羊多,供销社里买来羊肉了很充足,她今天晚上,索性就在家里蒸了一锅子的手抓肉。

    密林农场的羊吃的,全是农场麦田里最肥美的野草,羊肉不但不膻,而且入口就带着回甘,她有好久也没有做过手抓肉了。

    这种手抓肉,跟别的地儿的还不一样。

    得先用文火煮去血水,把内里煮熟,然后再放到油锅里小炸一下,把表皮炸透,炸酥,再放到烤箱里烤二十分钟,这属于东西合壁式的吃法。

    在秦工,还没人会花这么大的精力去做羊肉。

    别看杰瑞小,嘴巴咕唧咕唧,这样的羊肉他能吃小拳头那么大一块。

    汤姆和珍妮就不用说了,他们简直就是食肉的机器。

    熊光弼是个小屁孩儿,虽然讨厌苏樱桃,但是不讨厌肉啊。

    因为博士踹了自己,一直在外面站着呢,站了半天,苏樱桃炸羊肉的时候,就香的受不了,在厨房窗外一直吸着气儿,烤的那二十分钟,直接馋的抓心挠肝,恨不能干净吃到嘴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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